【市教委】关于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25浏览次数:2612

各大学医院,各学院、系、部:

根据天津市教委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类别

1.自然科学研究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;

2.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设重点项目,只设立一般项目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获资助项目经市教委认定后,纳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。

2.自然科学领域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,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自然科学领域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,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,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,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
3.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,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;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设重点项目,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。

4.研究期限: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为3年,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2年,项目任务书签订为202312月份,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1日起算。

5.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,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;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本项目资助(包括原市教委立项的科研项目)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;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一次资助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请各单位得到本单位申请指标后,先行准备院内评审并进行排序,校内评审时间另行通知。

2.请注意使用新版本的申请书。

附件1 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(自然科学)验收管理细则(试行).docx

附件2 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(人文社科)验收管理细则(试行).docx

附件3 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.docx

附件4 2022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x

附件5 学科分类与代码(国标2009).pdf